酒业资讯 - 机械设备
多数啤酒瓶超龄“服役”
编辑:赵思贤  发布:2012/7/13 9:41:32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天气暖了,露天烧烤店多了起来,啤酒也逐渐热销。3月29日上午,市民侯先生在超市买了几瓶啤酒,发现啤酒瓶盖上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份,酒瓶底部则显示“b2008”。“2008是啤酒瓶生产日期,一般瓶子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都4年了还在用,肯定存在安全隐患。”

  据调查发现,市面上的啤酒瓶仍有不少超期“服役”,有的甚至长达8年。

  据了解,自1996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规定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b”,后面还应标注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在使用期限方面,该标准“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当日中午,记者走访部分大型超市和便利店发现,啤酒瓶底边缘都有“b”字样。在中兴大街上一大型超市内,记者发现有一款崂山牌啤酒,上面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8日,瓶底字样则显示为“b2004”,至今已“服役”8年之久。查看几款不同品牌啤酒,标有2008、2009年标志的啤酒瓶不在少数,超期服役的酒瓶普遍存在。

  “只知道啤酒的保质期一般是180天,在选购啤酒时,只注重品牌和啤酒生产日期,从未关注过酒瓶的使用年限。”对于“啤酒瓶存在保质期”的问题,多数市民表示很少注意。

  桥西工商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市场仍在售过期酒瓶盛装的啤酒,是不允许的,应下架处理。如果酒瓶超出使用年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应注意这一点。’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机械设备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