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南村镇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18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酒。
7月10日,南村镇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南村镇兴业大道北侧中心城区3区1号的商业综合楼b幢首层1号的南村江浪食品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红酒。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店展开调查,检查中发现该店内摆放的标有“aroma shiraz wine”、“grand bateau rouge09”、“los vascos cabernet sauvignon”等字样的红酒没有任何的中文标签。
根据《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食品的包装上应具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除须符合相关规定外,还应标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不得进口。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18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酒进行查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