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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到3瓶假冒茅台酒 获超市1.2万元赔偿
编辑:亮亮  发布:2012/7/23 13:49:41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花6000元买了3瓶茅台,回家发现是假冒的,经消协人员调解,市民陈先生获超市赔偿1.2万元。

  近日,市民陈先生花了近6000元在新桥某超市购买了3瓶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打开包装酒盒发现瓶盖包装封口有裂痕,怀疑买到假酒,就带着酒找到新港工商所进行鉴定。

  陈先生是个有心人,在购买时特地让超市方在收款收据上抄上酒的批号,还在瓶身上加盖了超市的印章。

  消协人员仔细查看这3瓶酒,其外包装、酒瓶与市面上看到的茅台酒并无差别,每盒有附送的两只小酒杯,甚至还有一份《防伪方法介绍》,详细列举了三种鉴别假酒的具体方法,看样子不象是假酒。,新港所立即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确认,这3瓶酒是假酒,出具了相关鉴定报告。

  经过初步调查,超市承认是由于把关不严,从上门推销者手中购买了这批白酒。因未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经消协人员调解,陈先生、超市双方均同意按购货价款2倍达成和解协议,*终,陈先生得到退款加赔偿共计1.8万元。

  工商部门提醒,不管是消费者还是中小零售商户,在购买茅台等高档酒时,要去受正品厂家授权的专卖店或者正规商店,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内部特供酒”流出、地区串货等说法,要注意根据经营者资质、产品购销货发票、检验报告等票证进行辨别,并注意保存购物发票(建议标上酒品批号),一旦发现产品涉嫌假冒等问题,可以根据发票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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