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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临沧·与法同行】喝酒不贪杯,贪杯起纠纷
编辑:蕾蕾  发布:2023/3/29 11:15:54  来源:澎湃  作者:佚名

  近日,临翔区人民法院博尚人民法庭通过开庭+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饮酒后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的一个晚上,王某(未成年人)、徐某、赵某酒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争执,由玩闹发展成打斗,混乱中徐某使用皮带打到了王某的眼睛,当晚并没有在意,也没有报警,第二天王某眼睛疼痛,父亲将其带到医院就医。经过省市两级医院几次治疗,王某的眼睛有所好转。经鉴定,王某右眼人工晶体眼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右眼视力损害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因与对方协商未果,王某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接到案件后,博尚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博尚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庭审期间原告主张被告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害赔偿费用共计13万余元,被告对赔偿费用以及责任划分不予认可,法庭休庭。本案中三个年轻人不但是邻居、亲戚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发生纠纷后关系僵化,为了能妥善处理纠纷并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博尚法庭干警到案发地,在村干部的参与下开展调解。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本着解决问题、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徐某及其父母自愿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款63000元;第三人陈某自愿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款7000元。

  法官提醒✦

  家庭中,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影响很大,比如父母饮酒,孩子也会认为饮酒就是一件很普通、很正常的事情,而孩子尚不能分清是非对错,也无法承担饮酒后果。本案中原告、被告相邀喝酒,酒后行为失控,导致原告眼睛受伤的严重后果,被告年龄尚小履行赔偿责任的能力不足,父母愿意和其共同承担,几杯酒导致双方家庭受到伤害,实为痛心。法官提醒,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成年人饮酒也应适量,饮酒后的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原标题:《【温度临沧·与法同行】喝酒不贪杯,贪杯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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