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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未发现假冒“两供”标识商品
编辑:华华  发布:2012/10/25 9:35:18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近,带有“特供”、“专供”标识的烟、酒、粮、食用油、饮料等商品又一次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据市工商部门介绍,近期他们已对苏州市场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同时,记者也从淘宝网了解到,包括“武警专供酒”、“部队特供酒”在内的各类“两供”商品现已被拉入“禁售品”名单,如果有消费者发现卖家“挂羊头卖狗肉”非法兜售这些产品可进行举报,淘宝方将对违规网店按规定查处。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了苏城几家大型超市和部分白酒专卖店,并未发现柜台上存在“特供”或“专供”商品。

  市工商局表示,前几天他们也接到了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任务,要求对本地市场上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予以检查。相关工作人员称,检查中他们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20台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30人次,重点检查了阿里巴巴网、大港城、52kd等多家“b2b”类网站及检查酒、粮、食用油、饮料等企业自设网站3216家,同时也实地重点抽检了烟、酒、粮、食用油、饮料等门店1217家,监测网络广告3216条次,均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苏州本地市场滥用‘特供’、‘专供’标识商品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我们会实行源头追查,追溯至网上网下的有关商品生产经营者,砍断销售链条,从源头环节有效遏制滥用‘两供’标识行为的发生。”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假冒的“两供”产品流入市场后,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除了金钱受损,有的产品甚至来源未知,食用后对健康也存有隐患,“一旦发现假冒产品,我们定会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苏州工商部门可在年检、审计的时候对企业进行实地交流指导,并通过新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的经营性网站予以审查。此外,为确保没有“漏网之鱼”,工商部门会在进行企业实地检查时,对有网站的企业进行网站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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