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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荡的西凤酒(一):业绩造假 或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编辑:杨娟  发布:2012/11/8 17:35:50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编者按:“东湖柳,西凤酒,姑娘手”,苏东波与西凤酒的故事成为广为流传的一段佳话。经过千年沉淀,本应历久弥香的西凤酒,如今却散发着腐败变质的味道。

  新华社的一篇报道毫不留情的掀开了西凤酒弄虚作假的面纱,这家陕西省产销量*大的白酒生产企业,一年15亿多元的“营业收入”却造就出了“销售额”超过30亿元的神话,大量国企利润竟在这一“运作”过程中蒸发,*终导致4.2亿元的巨额亏损。 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西凤酒管理混乱,内部斗争不断,更有甚者官商勾结,企业沦为个人敛财工具,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中饱私囊。这家名声赫赫的国有企业濒临危局。

  《佛说善生经》:放荡有六失:一者不自护身,二者不护财货,三者不护子孙,四者常自惊惧,五者诸苦恶法常自缠身,六者喜生虚妄,是为放荡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放荡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西凤酒可谓是样样俱全。

  西凤酒曾放言将于2012年底上市,目前来看这一愿景已然落空。然而,这样的企业一旦上市,无疑又是一场“高管造富、投资者遭殃”的悲剧。为此,金融界网站将从经营、管理、财务、资本等多角度对西凤酒进行解析。

  放荡的西凤酒系列一:业绩造假 或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9年由国有陕西省西凤酒厂改制组建的公司制企业。公司员工近3000人,是西北地区规模*大的白酒生产企业,年产名优白酒5万多吨。

  陕西西凤酒与贵州茅台(600519)酒、山西汾酒(600809)、四川泸州老窖(000568)并称中国白酒“四大名酒”。但与其它三家酒企相比,西凤酒逐渐走向衰落。

  导火索源于2011年12月28日,西凤酒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经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56490万元,但企业累计亏损超过4.2亿元。

  西凤酒涉嫌业绩造假

  财务造假 一个出纳管两个公司账

  “公司卖酒收入才15亿多元,集团如何实现销售产品30亿元以上?”这不仅仅是西凤酒内部人士的疑问。

  新华社调查称,西凤酒为了虚增销售额,成品酒在内部进行了层层转销:公司本部先将酒对外销售给一家空壳的祥云公司,祥云公司再将酒又卖回给西凤酒公司下属非独立法人的销售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又将酒卖给营销公司,*终由营销公司销售给真正的经销商和包销商。

  简单的说,这是“左手”卖给“右手”,“右手”又卖给“左脚”,“左脚”接着卖给“右脚”,在自己四只“手脚”之间都卖了一遍之后,才真正卖出去。每卖一回,就增加了一轮的销售额,产生一轮销售分红,同时刮走一轮利润……雁过拔毛,也不是这个拔法!西凤酒的转销模式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西凤酒公司内部人士揭开了谜底,由于销售分公司和营销公司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两个公司账面分清而实物分不清,连负责应收票据的出纳都是同一个人。“这两个公司一个潜盈,另一个就要潜亏。

  2012年上半年,西凤酒完成销售收入增至22亿元,同比增长190.2%,利润同比增长了4.9倍。这个数据是否同样存在水分?我们将继续关注。

  事实上,通过提前开票、左右倒右手的形式来使得自身业绩“虚胖”,正在成为白酒行业的潜规则。酒鬼酒(000799)、山西汾酒等酒企利润火速飙升,越来越受到业内质疑。

  西凤酒转销模式:雁过拔毛

  与经销商同流合污 共同瓜分国资

  西凤酒的层层转销不只是为了增肥销售额,在这个倒腾的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是不争的事实。

  查阅资料可以发现,该公司虽然出现巨亏,但参与“假销售”的相关人员和经销商却仍是“盆满钵满”,照样拿到各类销售补贴和奖励。

  根据西凤酒公司内部销售政策,企业对于完成销售回款指标的经销商,会给予10%的“奖励金”或12%以上的“市场促销费”。而为了帮助经销商共同完成“销售任务”,西凤酒公司甚至为经销商提供担保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抵作货款。

  同时西凤酒在经销商的管理上还存在严重的寻租行为。据悉,在每次白酒价格上涨前,一些经销商竟能先得到信息,然后给营销公司打入货款提前开票,实现低价“预购”产品。以至于在提价的前一天,出现财务部门加夜班赶着开票的离奇剧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教授乔新生认为,由于西凤酒公司生产的白酒回到下属非独立法人销售分公司之后,在不增加销售数量的情况下,增加了销售的环节,从而使每个环节的经营销售管理人员都能获得非法的利润。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私分国有财产罪,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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