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武昌一ktv“谢绝自带酒水”自称行业潜规则 读者吐槽:ktv霸王条款很“坑爹”
早在2010年就被废除的“谢绝自带酒水”霸王条款,目前却成为江城一些ktv奉行的“潜规则”。昨日,读者万女士微博爆料称,ktv“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的确“坑爹”。
前晚,过生日的万女士与几个朋友去武昌岳家嘴春树里的“金库世界”ktv唱歌庆祝,他们定了包房并在ktv的超市里买了不少零食。。当众人在包房里拿出自带的红酒请服务员帮忙开启时,却被告知“谢绝自带酒水”,否则要加收50元—100元的“开瓶费”。“酒店现在都可以自带酒水了,怎么ktv还有这样的规定?”万女士来到ktv总台进行交涉,总台服务员指着旁边的一块牌子说,店里明确规定“谢绝自带酒水”,并且这是武汉ktv的“潜规则”。万女士和朋友赌气选择不喝酒,准备生日派对的好心情也荡然无存,*后草草散场。
心情郁闷的万女士于是借本报微博平台“吐槽”。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市消协有关人士和律师。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ktv“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ktv以谢绝自带酒水、食物为由,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食品,是一种限制消费自由的侵权行为。
武汉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ktv“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明显属“霸王条款”,碰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记者胡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