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淄居民石某的儿子订婚时买了10箱啤酒,客人喝后集体呕吐。石某多次与商家交涉,均没有讨到说法。3月5日,经工商部门协调,经销商赔偿石某4000元。
去年12月份,临淄居民石某到临淄工商分局投诉,称儿子去年10月份订婚时,从临淄区东高生活区一超市购买某品牌啤酒10箱。在订婚宴上,喝啤酒的客人均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甚至腹泻。石某事后发现,该批啤酒内均有絮状沉积物,怀疑该批啤酒有质量问题。石某找到超市进行交涉,要求赔偿损失,而超市把问题推到经销商那里。2个月过去了,石某多次交涉仍未没有讨到说法,便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予以处理。
临淄工商分局12315联系超市、经销商,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得知经销商不承认啤酒有质量问题,双方分歧很大。
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终经销商同意一次性赔偿石某4000元,石某对此表示满意。
作者:刘文思 李永斌张敏来源:中国国际啤酒网-鲁中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