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消费者杨先生向本网新闻热线18907360315报料称,自己在常德市城区步行街川妹子火锅店消费时,购买到1瓶过期“重庆啤酒”,并已饮用大半瓶。杨先生找火锅店理论,火锅店承诺消费免单并给予赔偿。杨先生不愿接受赔偿,要求“川妹子火锅”及重庆啤酒方面在媒体公开致歉。
当晚22:50,记者赶到川妹子火锅店了解情况,发现报料人杨先生所说情况属实。在他购买的三瓶重庆清爽啤酒中,其中1瓶瓶盖的颜色与其他2瓶颜色不同。这瓶过期啤酒瓶盖为绿色,瓶盖上写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23日,而该种啤酒的保质期为270天,已过期10多天。其他瓶盖颜色为黄色的重庆清爽啤酒生产日期为2012年7月6,并未过期。在发现啤酒过期的时候,杨先生与自己的三位朋友已快将这瓶过期啤酒饮用完。当时身体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记者又到其他消费该啤酒的餐位前询问,发现所饮啤酒都没有过期。但据杨先生介绍,与他邻桌的几位消费者所购买的啤酒也是过期的,不过人已离开,无法求证。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川妹子火锅店店长王先生。他承认店里确实向杨先生销售了过期啤酒,但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些啤酒已经过期。啤酒由重庆啤酒供货商提供,如果有过期啤酒,问题也在供货商,并承诺对杨先生当晚的消费免单。随后,自称是重庆啤酒销售经理的徐先生来到现场,表示愿意对杨先生作出赔偿。至于为何存在过期啤酒,他没有作出明确回答。而杨先生当即表示,他不接受任何物质上的赔偿,只要求责任方就销售过期啤酒一事在媒体上公开致歉。
3月9日上午,重庆啤酒生产方的一位汤经理打电话给记者,称重庆啤酒生产方不可能会生产过期啤酒,问题一定是出在川妹子火锅方面。至此,“川妹子火锅”与“重庆啤酒”双方都将销售过期啤酒的责任推给对方。那到底是谁出了错呢?本网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