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无为县襄安镇境内,交警检查一位司机时,遇到不小的困难。“他不接受检查,态度蛮横。”当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呼吸气式酒精检测时,男子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4月27日中安在线)
“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听了这位村干部的话,我们宁愿相信它是醉话、胡话。“为人民喝酒”一方面折射出的是我们基层村干部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酒风”盛行,“喝酒”也成为了一种“工作方式”。搞农村工作,很多时候要靠喝酒来推动,不光对上喝,对下也得喝。有时碰到难度大的工作,村干部瞬于睛绪,想撂挑子,只要到他们家去喝上—场,什么活都不用说,他们就会把工作干得“呼呼叫”。
喝酒可能的确在基层工作中能帮助解决一些问题,但我们不能将工作作为喝酒的借口,更不能像新闻中的村干部,以“为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为豪,视法律法规不顾。或许在他眼里,自己喝酒是为了工作,殊不知,在群众心里,好干部绝对不是从酒桌上喝出来的,而是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干出来的。群众需要的是真心为民服务的干部,而不是“为人民喝酒”的干部。
“喝酒”没有理由说是为人民服务,人民也不需要喝酒的干部。要改变基层“酒风”盛行的现状,一是要提升基层干部素质,尤其是村干部,他们是*直接和群众接触的群众,每天一身酒气和群众打交道,得不到群众认可。二是要从上到下遏制酒文化,治“酒风”需要顶层设计,只有从上面发力才有可能根治“酒文化”。工作中没有酒,“为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的胡话自然就不攻而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