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喝了点啤酒,怎么能算我酒驾呢?”7月7日晚上八点多钟,交警九大队民警查到一名酒驾的男子,他还诡辩。
7月7日晚上,南京交警九大队民警在浦口区珍珠路整治酒驾时,拦下一辆摩托车,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讲话时嘴里有一点酒味,民警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3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原来,晚上王某和几个朋友聚了聚,因为天气热,就没有喝白酒,每个人分了几瓶啤酒解暑,刚喝了不到一瓶,王某想起家门钥匙忘记在单位了,趁自己酒没喝多,就骑摩托车回去拿。不过,当交警对他进行处罚时,王某叫屈,“这么热的天,啤酒就是饮料,出身汗就没了,这也要算酒驾吗?”但是,啤酒也算酒,随后,王某被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九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啤酒是有酒精含量的,不是饮料,千万不能喝完啤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后,害己害人。记者 朱俊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