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毛学武记者李杰)记者昨日从汉中交管部门获悉,尽管“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可有的人老是抱有侥幸心理。这不,汉中人曾某贪恋了二两白酒却换来了一个月的拘役。4月19日中午12时许,曾某与姚某、肖某等人在汉中市过街楼某饭店聚餐,期间曾某等人饮用1瓶白酒,曾某饮用约为二两多。17时许,曾某独自驾驶二轮摩托车离开,当途经汉中3201医院十字路口时被交警现场查获。经检验,曾某血液中含有大量酒精成分,属醉驾。
汉中市汉台区法院近日一审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曾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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