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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关系的选择战略: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做好营销
编辑:婷婷  发布:2014/9/16 9:31:15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年初,茅台、郎酒与国内几家著名垂直酒类电商闹出线上销售授权纠纷;不久,某大型电商与五粮液洽谈“小米模式”,五粮液“殷勤接待、不做实质性接触”,近日茅台又高调宣布与几乎全部垂直酒类电商划清界限。

  而汾酒、杜康、宋河等酒企,则对电商趋之若鹜,不惜花几百万服务费也要在平台上赚吆喝。

  针对上述情况,本文抛砖引玉,挑起对以下4个方面问题的探讨:

  1、为什么不同厂家有着如此迥然不同的态度?

  2、新时代的三大特点,与经销商的转型类型

  3、互联网给白酒带来了什么?

  4、立足于营销战略,构建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厂商模式

  一、厂家的态度不同,源于电商的性质、厂家的性质

  1、关于某些电商的性质

  应该说,否定中国的某些电商,并不一定就是否定互联网;恰恰相反,有可能只有否定某些中国式电商,才有真正的互联网。

  中国的许多电商,行为的方式、盈利的模式,都与国外同行格格不入,例如,在google就绝不可能买得到搜索排名,排名必须是点击率的自然体现,而中国却可以用金钱来设计,预设陷阱误导消费者;买卖僵尸粉、买卖点击,大概也都是中国特别发达的。

  我几乎完全支持联想杨元庆、格力董明珠。

  它们与国外的互联网行业似乎完全不同,却似乎与另一条污水沟一脉相承:80年代的点子大师、vi恐吓(做vi就一定成功、不做vi一定死),90年代的“虚假电视+明星谎言代言+暴力传播”的组合,00年代的蒙派保健品恐吓营销,“侯总式”电视购物(虚拟原价+编造关键利益)

  江湖术士流派,一脉相承,今天穿上互联网的外衣。但共性未变:不懂营销型基本规律,不知道基本概念,尤其是把销售当营销;短期行为,噱头,虚假信息,恐吓传统企业,真实价值不足。带有邪气!

  怎样营销人性,体现企业正邪。clay shirky:“基于爱、正义、共同的喜好和经历,人和人用社会性工具联结起来,一起分享、合作乃至展开集体行动。人人时代已经到来。”国内某大师讲网络营销6大技巧则是:贪婪---对应团购秒杀抽奖;虚荣--对应vip等级、抢占位置;炫耀--对应微博;窥视--对应隐身;懒惰--对应快捷键网购;好色---对应美女社区,18岁禁入、美女id等。

  拒绝与这类电商合作,是所有营销型企业、战略型企业之理所当然,不能反映企业对互联网的态度。

  来源:佳酿网 文/曾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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