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城中警方获悉,城中经侦大队在河东刑侦大队的配合下,近日将一名网逃从广东押解回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
2013年初,市公安局城中经侦大队通过数月对工商部门移送的一条普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线索进行不懈追踪,终于挖出了以广东普宁籍人郑某、黄某夫妇为首,位于柳江县里雍镇河表屯的制假窝点。
同年7月26日,郑某夫妇在警方的抓捕行动中逃脱。民警在其制假窝点里,当场缴获“泸州老窖”“红花郎”“青花郎”“天之蓝”“海之蓝”“剑南春”“五粮液”“茅台”“水井坊”等畅销酒的成品、半成品假酒一批,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人民币。此外还查获用于灌装的茅台王子酒、泸州老窖、赖茅酒等低价底酒和各种名酒包装材料一批。同年8月5日,嫌疑人郑某夫妇被列为网上逃犯。
2014年9月12日,40岁的广东电白县女嫌疑人黄某,在广东东莞某工地被广东警方查获。经押解回柳审讯,嫌疑人黄某供认,她伙同丈夫郑某从2012年开始在柳州多地生产假酒,通过将购来的低价白酒分装灌进收购来的“茅台”“五粮液”“红花郎”等名酒酒瓶内的方式,制成各种高档假成品白酒,后销往市内各食品批发市场牟取暴利。
目前,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另一名嫌疑人郑某仍在追捕中。记者李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