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一篇题为“破解茅台获奖的百年之谜”的署名文章见诸媒体后,引起轩然大波,各路媒体纷纷跟进,“茅台巴拿马金奖被指造假”等标题直击眼球,把人搞得一惊一乍的。
原来,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今年是1915年美国旧金山“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举行100周年,茅台正准备隆重纪念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100周年活动之时,有媒体借机深挖其获奖的百年之谜,质疑茅台是否真获得过“巴拿马金奖”,于是便引发了风波。
其实,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茅台引发风波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先前也出现过。据说,每要举行某项重大活动,或要参加某项国际国内酒业盛事,又或是每年的白酒销售旺季即将来临之际,茅台都会被推上风口浪尖,总是被一些人挑剔或质疑,重复上演“树大招风”的古老把戏。
笔者记得,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近两年开始“拍老虎打苍蝇”反腐的时候,茅台就曾被推到风口浪尖,被喻为是官场腐败的“助推剂”、“添加剂”,原因很简单,其高昂的价格成了公款吃喝的宠儿。有人总结说:就是这瓶小小的茅台酒,装载了太多来自民间、来自社会底层的不满和怨念。在很多人眼中,茅台变成了专供官高爵显的人消遣。于是,茅台成了众矢之的,成了腐败的化身。
不过,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当时也有比较理性的声音站出来说,作为一种商品,作为一个高端品牌的定价策略,实在看不出茅台错从何出。作为一个企业,茅台制定了*合适自己企业发展的营销策略,就是把酒卖给围绕“三公消费”产生的产业,如高档酒店、政府采购等。这个策略本身与国家律法无犯,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茅台没有义务去分辨买酒的钱是公款还是血汗钱,法律并没有要求他们甄别这些酒的*终用途。
应该说,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经过那场风波后,人们已经很少将茅台和腐败挂钩,因为“三公消费”明令禁止喝茅台,官场中人自觉对茅台避而远之。本以为这下该消停了,没想到一篇文章又掀起波澜,再次将茅台抛进漩涡之中,从媒体到业界同行再到社会民众,纷纷有人站出来质疑茅台“1915年曾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的真伪,甚至有人宣称要状告茅台造假欺骗,要向茅台索赔,总之是闹得沸沸扬扬。
其实,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笔者也知道有个流传甚广的“怒掷酒瓶振国威”故事讲述了茅台“金奖”的来历:“当时,身着长袍、梳着长辫的中国人被视为‘东亚病夫’,用土陶罐盛装的茅台酒无人问津。展会即将结束,一位中国代表心生一计,佯装失手摔坏了一瓶茅台酒,顿时酒香四溢,使评委们一下子被吸引住了,经反复品尝后一致认定‘茅台酒’是世界*好的白酒,于是向茅台酒补发了金奖。”在国运不济、饱受欺凌的旧中国,茅台酒无疑大长了国人志气。
笔者也见识过诸如“100年前,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茅台酒从贵州的赤水河畔出发,车拉人背,跋涉千里,远赴重洋,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用贵州的醇香征服世界,赢得了金奖,开启了一段民族品牌走向全球的百年传奇”这类抒情化的宣传,让茅台的光芒格外耀眼。
说实话,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看到这样的传奇故事和宣传,笔者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因为酒企都是这样搞宣传营销的。但质疑者却说,这样的故事是编撰出来的,茅台压根就没获奖这回事,就算获奖也是银奖,不是什么金奖,而且金奖也没有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的前头,没有茅台宣传的那么“高大上”、那么玄乎夸张。总而言之,茅台在进行虚假宣传,是在欺骗国人和消费者。
也有人站出来辩解说: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茅台当年巴拿马获奖是有史可查大家都毋庸置疑的事实,在此前提下纠结于对百年前获奖等次的争论,实在没有啥意义。茅台根据自己掌握的直接或间接资料认定获了金奖,而否定者也根据自己掌握的直接或间接资料认定茅台获得的不是金奖。而在目前有限的史料中,谁都无法找到确凿的直接证据说服对方。”
在笔者看来,茅台还是茅台只要酒好喝不要金奖一样畅销,既然谁都无法找到确凿的直接证据说服对方,那还吵什么呢?借用别人的话说,无论是卖酒者还是买酒者,实际上都不是历史学家。人们更应该关心的是酒的好坏。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否获得巴拿马金奖的确已经和茅台这样的知名企业没有多大的关系。换而言之,即使我们考证出茅台没有获得巴拿马金奖,那又能如何呢?因为茅台已经驰名中外。只要酒好喝,茅台还是茅台。何君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