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集团跟职工股东之间的矛盾仍未解决。8月30日,剑南春集团职工股东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的股份已经成为集团激励员工的工具,这种行为侵害了我们的利益,必须得到纠正”。
据他介绍,2003年认股的资金来自改制时企业对员工转换身份的补偿。补偿资金未到职工手上,由剑南春集团管理,直接转成了购买股票的资金。
职工股东回忆称,“当时要么拿着钱辞职走人,要么接受改制,把资金转成对剑南春的投资,当时员工工资就达到2500元-3000元/月,没人舍得辞职,再加上公司当时盈利状况还可以,觉得改制后经营不应该恶化,所以有些人还追加了购买股票的资金。”
2003年职工认购股份的时候,认股价格与同盛投资、蓝剑集团相比,价格不低,在缴款时间上,只早不晚,所以员工认为自己的股票跟其他股东没有什么区别。“改制时剑南春集团管理层跟职工讲,出资入股之后就能真正变成公司的主人。”一位职工股东代表说,主人不就是说股东身份吗?
改制之后,职工股一直由剑南春工会代持。但是目前职工股东代表向记者透露,超过半数的出资人签名要求不委托工会下的信托持股理事会管理职工股份,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能力的单位管理,保证出资人的资产保值增值。
投资者要求更换代持人,其中存在什么隐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