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内招酒、党政机关接待酒……”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国酒茅台分局获悉,日前,该局依法对137件“搞特殊”白酒进行了没收销毁。
据介绍,去年10月29日,省工商局国酒茅台分局在贵阳市云岩区三桥凯沣物流市场81-84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贵阳云岩昆辉畅通货运站”有号牌为“川r41143”的大货车正在转运“三十年陈酿”等酒,该酒共有137件,且瓶外所贴商标没有具体的厂名;同时在该货运站堆放的货物内发现了“中南海内招酒”的包装物酒瓶、酒盒等60余套和“党政机关接待酒”36瓶500ml/瓶。
该货运负责人现场所提供的货运单只留有收货人的电话,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及发货人和收货人的相关信息均不能提供。
因多次联系均无法联系上当事人,该局于2012年11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当事人到国酒茅台分局接受询问调查。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今,当事人已超过规定期限未到该局接受询问调查。
目前,办案人员已查实本案所涉及的产品,分别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规定,该局决定对上述商品作没收销毁处理,并于1月28日发布公告告知当事人。





